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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咸阳夜场急聘魅力-零押金即刻入职(今日更新/精选推荐)
    2025-09-05 16:32:44发布 29次浏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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小赵近期考虑离职,但由于单位坚持将其视为自动离职处理,否则不提供档案,他向本报寻求帮助以了解“自动离职”与“辞职”的区别。对此,专业律师强调,两者之间存在显著差异,不应混淆。
小赵因不满单位频繁加班且待遇不佳,计划更换工作单位。由于劳动合同尚未到期,他主动联系人力资源部门,希望按照正常程序辞职。然而,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表示,不允许辞职,但可以选择“自动离职”。小赵对此感到困惑,不明白为何单位要他自动离职,以及自动离职可能带来的后果。
舜律师事务所的庄文飞律师指出,“自动离职”即未经正式程序擅自离职,是违反法律规定的行为。用人单位可以将自动离职的员工视为旷工,并予以除名。根据国家法律,自动离职的员工不仅无法享受任何待遇,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,还需承担相应责任。若新用人单位擅自录用自动离职的员工,对原单位造成损失的,也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“辞职”则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规定,分为两种情况:一是在用人单位存在违法行为如暴力威胁、不签订劳动合同、拖欠工资、不缴纳社保等情况下,劳动者可立即提出解除劳动合同;二是劳动者基于个人意愿,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。
在种情况下,用人单位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;在第二种情况下,劳动者虽无法获得经济补偿,但有权获得应得的工资、加班费等待遇。
庄文飞律师建议,如遇单位要求自动离职的情况,劳动者应拒绝,并按照个人意愿,提前30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。根据《劳动合同法》,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相关证明,并在15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保转移。若用人单位扣押档案,劳动者可向劳动仲裁机关申请仲裁。
绛河千岁,一照升平事。万里青铜开碧霁,俯见南山晚翠,绀寒不翅湘酃,清于练静江澄。流向万年觞里,玉波可但如渑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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